據虞小姐說,10月20日她的一只手機被偷了,沒辦法,只好再去買一只新的。在朋友的推薦下,10月23日她來到了位于市區東街的一家手機店里,當時店主很熱情地向她介紹了不同款式手機的特點、性能和價格等。虞小姐經過一番比較,最后買了一售價為1000多元的智能手機。
因為新手機沒有足夠的電量,因此當時虞小姐沒有仔細查看手機的功能,回家后先給手機充電,并閱讀了說明書。第二天早上,當虞小姐打開新手機的發件箱時,驚訝地發現信箱里竟有好幾條短信,內容大多是:“你好,在干嘛?”“你在上班嗎?”等等,再仔細一看,虞小姐發現每條短信的發送號碼都不相同,這些短信的發送時間在今年6月一7月期間。
看著這些莫名其妙的短信,虞小姐馬上產生了懷疑,她認為這肯定不是新手機,而是被別人使用過的舊手機,不然這手機里怎么會有短信?虞小姐甚至懷疑,這是賣家故意在以舊充新欺騙她,這讓她十分生氣。
10月26日,虞小姐再次來到了那家手機店,向店主反映了手機里存有短信的情況,要求店主給一個說法。店主聽了堅決否認手機是舊的,他說他開店已有多年,絕對不可能做出這種自砸牌子的事情。
“幸好手機里有發送短信的時間為證,否則我也說不清楚了!”虞小姐說,她當時就把短信翻出來讓店主自己查看,看了之后店主不得不承認,這些短信的確是在虞小姐買手機之前就存在的,為此店主的解釋是,可能是顧客在試這只手機時發送了短信,他們一時疏忽沒有注意到,絕不是故意以舊充新。
既然店主承認手機已被人使用過,虞小姐就提出要求退款。但店主表示,錢是不能退的,只能為虞小姐調換一款其他的手機。虞小姐最終同意了店主的處理意見,挑選了一款另外的手機。為此虞小姐想提醒廣大消費者,在購買手機時一定要當場仔細查看清楚,以免碰到她這樣的事情,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