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信營銷現在已經進入了一個轉折期,法律越來越嚴格的規范了短信營銷的操作,對于正規企業來說,像以前那種“無區別”性的群發短信已經不能使用了。那么難道短信營銷就沒有用處了么?
當然不是,存在即為合理,法律只是規范了短信營銷的操作流程,并不是不讓開展短信營銷了,只要根據行業特性選擇就可以了,這里就用教育來說明一下。
學校開展短信營銷是非常適合的,因為學校的“客戶”就是家長、老師和學生,對這些“客戶”來說,他們可以接收短信,就家長來說,他們希望實時的了解到孩子的狀態和成績,對學生來說,及時的接收到通知和分數而對老師來說,通過短信平臺接收通知也是非常重要的。這個群體有這些需求。所以適合開展短信營銷。
只要根據自己所處的行業分析需求,確定目標群體,仍然是可以做短信營銷的。